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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大普奔!临沂正式公布!37处!
更新时间:2024-01-27 03:19:37 来源:园林设计施工 字号:T|T

  为不断满足人民群众亲近自然、休闲游憩、运动健身的新需求新期待,扎实开展城市公园绿地开放共享试点建设工作,根据《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城市公园绿地开放共享试点工作的通知》(鲁建城管函〔2023〕1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坚持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拓展城市公园绿地开放共享新空间,提升公园多元服务功能,实施绿地精致管理,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切实提高人民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

  (一)坚持以人为本。以满足人民群众对城市绿色生态空间的新需求为导向,强化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落实惠民便民措施,增加可进入、可体验、可参与的活动场地。

  (二)坚持因地制宜。分类审慎研判现有各类绿地可开放程度,充分挖掘、释放城市蓝绿空间潜能,拓展开放共享绿地类型。

  (三)坚持放管结合。推行限定开放区域和承载量,有序放开周末、节假日和绿地休闲活动的“两定两放”制度,逐步实现“可开尽开”。

  (四)坚持共建共享。兼顾公众参与、社区自治、志愿服务等方式,培育爱绿、护绿、享绿文明新风尚,使城市绿化建设成果可感可及、普遍受益。

  (一)明确开放区域。梳理公园绿地中地形相对平整的空闲地、可供休憩活动的草坪区域和林下空间,摸排周边公厕、垃圾收集点(含果皮箱、垃圾桶)、售货点、安全监控等日常服务、应急保障设施配置情况,建立适宜共享开放的城市公园绿地台账。中心城区每个区(开发区)遴选3-5处具备条件的公园绿地进行首批试点开放,并根据使用情况做动态调整(见附件)。

  (二)科学核定承载量。客观评估场地游客承载力、植物特性、生长适宜度和游客服务保障能力,实行开放区域搭建帐篷(含天幕)预约制度,划定可搭建帐篷区域,合理设置搭帐篷数量上限。

  (三)拟定开放时间。结合群众使用需求量和绿地管养需要,试点区域初期拟开放时间为周末和法定节假日。为保证游客的人身财产安全,禁止在开放共享区域私自搭帐篷露营过夜。

  (四)有序放开活动类型。提倡“无痕”露营野餐、运动健身等对地被伤害小的休闲活动,禁止使用明火。以山东省公园城市试点建设、山东省旅游发展大会等重点工作、重大活动为契机,在有条件的公园绿地广场,能采用“定区域、定时间、定业态”的方式,探索建立公园露营文化品牌、搭建花事主题网红集市、开设环保公益“自然课堂”等,创新绿地使用场景,扩大开放共享优势。

  (五)完善配套服务设施。绿地管养单位要在开放共享区域显著位置设置标志标识,在明显位置张贴公告公示,提高市民知晓率。要协调相关部门完善城市公园绿地体育健身、公厕环卫、林荫停车、服务驿站、城市家具和无障碍设施等便民服务设施,满足群众个性化、多样化、全龄化需求。

  (六)实施地块轮换养护制度。开放用于游憩活动的草坪区域要根据植物生长周期和特性,进行轮流养护、轮流开放,避免植物被过度踩踏影响正常生长,防止草坪质量退化,确保最佳景观效果。在开放露营点位的同时,各共享区域管理单位应明确地块轮休明细。

  (七)发挥科学技术创新带动作用。研究推进数字化共享绿地建设,综合利用大数据手段,打造智慧、便捷游园体验。借鉴先行先试地市经验,聘请专家学者在草坪耐耗品种选育、植物病虫害、轮换制养护等方面做指导。研究制定不一样开放绿地养护技术导则,在政策法规、育苗工艺等方面加强支持。

  (八)守牢安全应急管理底线。遇暴雨、大风、高温等极端天气,应采取临时关闭等动态管理措施,并通过通告等形式提前告知市民。开放区域适当增派工作人员,加大巡查力度,及时有效地发现安全风险隐患;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在政府组织的大型活动、高考、中考等特殊时段期间,各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可根据有关政策要求调整共享绿地范围或暂停开放。

  明确城市公园绿地开放共享试点工作目标和责任主体,系统梳理开放共享点位,征求群众意见,查找服务短板,细化保障措施,明确完成时限,在市级媒体公示首批城市公园绿地开放共享试点名单。

  根据市民群众使用需求和试点中发现的问题,逐渐完备开放共享区域养护管理制度和配套服务设施,提升精细化管理服务水平。结合首批绿地开放共享情况,充分吸收2023年新建综合公园和口袋公园项目,接续实施第二批公园绿地开放共享,持续扩大共享绿色空间。

  围绕划定开放共享区域选址要求、配套服务设施建设运行、植物养护管理提质、游客服务保障和应急管理机制完善等方面,全面总结开展山东省城市公园绿地开放共享试点建设期间的工作情况,提炼优秀做法,逐渐完备配套管理制度。向省住建厅提报2023年试点工作情况、典型案例和经验材料。

  (一)完善工作机制。调整充实由市城管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城市公园绿地开放共享试点建设工作。各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明确工作职责,压实工作责任,加强与财政、体育、文旅、市场监管、残联等部门的协调配合,提高城市公园绿地共享工作质效。

  (二)加强指导支持。各县区(开发区)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要按月提报工作进展,及时客观反映试点建设期间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市城管局将通过组织工作交流、专家调研等给予指导和支持。倡导引入专业运营公司市场化管理,强化经营主体自律,结对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者,促进开放绿地共建共治共享。

  (三)规范开放秩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公共场所设摊经营、兜售物品以及堆放物品,严禁无序设摊和占道经营。对故意毁坏绿化的单位和个人,依照《城市绿化条例》予以处罚。对开放共享公园绿地内发生的社会危害性小、当事人整改及时的轻微违法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各级各执法部门实施“一次教育劝导、二次告诫、三次运用执法手段”审慎包容监管。相关监管部门要加强日常管理,防止各类违法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发生。

  (四)强化宣传引导。多途径宣传城市公园绿地开放共享的重要意义,推广先进经验做法,及时公布共享区域绿地管养和开放情况,回应群众关切。广泛宣传文明游览须知,倡导市民遵守绿地管控规定和公序良俗,营造文明共享绿色之美的良好社会氛围。

  临沭县作为试点县,要尽快公布工作方案,各县要参照本实施方案,尽快出台符合本县实际的工作方案,推进全市公园绿地同步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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