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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信罪案例解析100万是个槛注意这一些细节可以不判刑
更新时间:2024-04-12 04:44:41 来源:中欧全站版app官方入口/植物租赁 字号:T|T

  帮信罪,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简称,截止到2021年10月,裁判文书网上就有6000多份2021年的该罪名的判决书,比2020年全年的案件数量翻了一倍,这里面还不算那些在检察院没有起诉的案件,帮信罪有望成为“第一大罪”。

  本文针对这些案例做多元化的分析,一些金额较大的案件为何没有起诉?为何一些金额较小却被判刑?辩护时怎么样处理这些细节?

  刑法第287条之二,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上的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最高可处3年有期徒刑。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根据《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第12条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帮助,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2、支付结算金额二十万元以上的;4、违法来得到的一万元以上的;……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确因客观条件限制无法查证被帮助对象是不是达到犯罪的程度,但相关数额总计达到前款第二项至第四项规定的相关标准五倍以上,应当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为什么本文的标题是100万?因为如果数额达到100万以上,基本就需要追究刑事责任,针对帮信罪,银行流水超过100万就等于要判实刑。

  有些人为了一些小利益,将自己的银行卡提供给他人使用,例如借银行卡给别人,从流水中抽取一定的比例作为报酬,一旦被查,流水有很大的可能性非常巨大。

  笔者从裁判文书网找了几个案例,银行流水只有几十万,仍然被判了刑,而且是实刑。

  案例一:(2021)鲁1726刑初278号,山东鄄城的案件,被告刘某某办理了一银行卡,将该卡以850元的价格卖给他人,经查实,有7名被害人被骗的28万余元的款项经过该卡,该卡的流水共有40万元。刘某某认罪认罚、积极退赃、缴纳罚金,被判有期徒刑6个月。

  案例二:(2021)闽0121刑初220号,福建闽侯的案件,被告冯某将银行卡出借给他人用于网络博彩,银行卡流水超过50万元,涉及的诈骗金额超过10万元,冯某有自首、认罪认罚情节,仍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案例三:(2021)京0101刑初20号,北京的东城区的案件,被告李某将自己的银行卡出借给他人,该卡内的30万元是电信诈骗的款项,李某存在认罪认罚情节,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

  以上3个案例,都没有判缓刑,有很大的可能性属于“实报实销”的判决,也就是判决的时候,人在看守所坐了多久就判多久。

  前面几个案件的判决,银行卡流水都不大,大多数都是几十万,那如果银行卡流水过大,是不是就一定判实刑呢?我们再看一下检察院不起诉的案例。

  案例一:平检刑不诉〔2021〕95号,广西贺州的案件,李某某将自己的银行卡以800元的价格出售,1个月不到,银行卡流水已经有100万元,检察院认为李某某是初犯、偶犯,认罪认罚,决定对李某某不起诉。

  案例二:云检刑不诉〔2021〕26号,福建云霄的案件,蔡某某将一张银行卡出借给他人,用于接收违法犯罪资金,自己获利了500元,该卡在2021年4月期间,接受了被害人100万元的诈骗资金,该银行卡流水超过500万。检察院认为蔡某某是在校学生,并且有自首、认罪认罚等情节,决定不起诉蔡某某。

  案例三:临检刑不诉〔2021〕20219号,浙江临海的案件,程某某将自己的3张银行提供给他人,3张银行的流水超过100万元,程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检察院认为程某某坦白、认罚认罚,决定不起诉程某某。

  案例四:邻检刑不诉〔2021〕79号,四川邻水的案件,陈某某的男朋友让其去办理银行卡并用于贩卖,陈某某自己办了两套,后查实的支付结算金额超过100万元,检察院认定陈某某是从犯,具有坦白等情节,并且是在校大学生,决定不起诉陈某某。

  第一,涉案的银行卡是否有用于诈骗?涉及的诈骗金额是多少?如果没有诈骗的款项,即使流水较大,也可以争取不起诉。

  第二,银行卡数量问题,如果仅仅是一两张银行卡,可以以此论述嫌疑人的主观恶性小。

  第三,嫌疑犯的身份等问题,如果嫌疑人是一些在校学生,或者家庭条件困难的,可以向检察院、法官强调该问题,可以争取减轻处罚或者不起诉。

  第五,嫌疑犯的身份问题,有些案件中,即使嫌疑人构成帮信罪,也只是一个从犯的角色,根据刑法规定,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第六,获利问题,如果嫌疑人并没有获利又或者只是一次性卖掉银行卡获利不大的话,可以争取不起诉。

  在处理帮信罪时,最好跟检察官积极沟通,争取不起诉嫌疑犯,一旦起诉,法院有很大的可能性就按照检察院的量刑建议来判决,这样的话,不仅嫌疑人会失去人身自由,还会留下案底。

  最后还是提醒一下,不要贪小便宜,天上不会掉馅饼,有可能还会掉铁饼。这些出借的银行卡在别人手中是非常可怕的,因为你无法控制银行卡的用途、流水的大小,一不小心可能就要判很久。若遇到帮信罪的刑事案件,可优先考虑从本文提及的几个点入手进行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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